盐城警方部署河道“警长制”工作

08.12.2015  16:39

  近日,盐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召集会议,就深入推进河道整治“警长制”进行再部署。会议要求:一是思想重视,明确职能。高度重视河道“警长制”工作,立足职能定位,理清思路、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相关单位协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探讨,确保河道“警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对接,理顺关系。与河道整治指挥部深入沟通,理顺工作关系,落实河道警长名单公示牌,确保形成“一条河道,一个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河道整治工作。三是细化措施,重抓落实。认真研究河道“警长制”工作方案,在分(区)局层面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负责领导,细化河道警长制工作责任,对调整后的河道警长名单迅速上报;对河道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定期排查,及时上报,按时解决。(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