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率先考核县(市、区)大气质量

06.08.2015  13:10

  8月4日,记者从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上获悉,1至7月,盐城市PM2.5平均浓度全省最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下半年,盐城市将继续采取措施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截至7月底,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4.87,全省最好;PM2.5平均浓度为49.5微克/立方米,全省最低,较去年同期的64.6微克/立方米下降23.4%,较2013年同期的61.0微克/立方米下降18.9%,也是全省唯一进入50微克/立方米的城市。
  今年2月以来,盐城市大气办每月初对各县(市、区)上月空气质量进行考核并排名,这一督查考核举措在全省尚属首家。上半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平均浓度下降明显,有8个县(市、区)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5%以上,达到了省里规定的空气质量改善合格目标,其中6个下降10%以上,达到了优秀目标。
  今年以来,盐城市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共检查企业6216家,依法立案查处122家,处罚金额1300万元;责令停止建设51家,责令停产122家,责令限期整改375家,关停企业13家;移送公安部门9家,逮捕11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拘留1人。所有这些都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保障了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下半年,盐城市将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推进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对列入省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的项目,坚决停产到位、拆除设备到位。臭氧超越PM2.5已成为近期影响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各地年底前必须保证完成省级化工园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任务。市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如期淘汰今年剩余20550辆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公安系统要严格实行换标车限行制度,大市区要扩大限行区域,各县(市)要提前划定限行区域,8月底前全部到位。此外,在控制扬尘、整治燃煤锅炉等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必须达到省考核要求。(曹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