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民政砥砺前行谱新篇

21.02.2017  19:06

      “十二五”期间,是盐城民政事业发展史上惠民政策创制最有效、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最快、转型发展力度最大、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岁月流转中,民政人用自己的坚守和创新交出了一篇篇精彩答卷,市民政局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先进集体。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经费支出累计达到196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 490元和380元,农村五保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8409元/人每年、分散供养7038元/人每年,分别较“十一五”末增长63.3%、111%和136%、167%;全市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0.02亿元,是“十一五”的1.6倍,筹集公益金3.59亿元;慈善部门累计募集资金3.6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50万人;该市全面实施尊老金、惠民殡葬、免费婚姻登记等普惠型的福利制度,每年发放尊老金1.3亿元、惠民殡葬补贴5500万……这些数字带来的变化为群众送上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是民生的改善、福祉的提升,是民政事业发展带来的红利。

      向困难群众精准发力

      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近年来,盐城市民政部门以“救急难”、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这三个国家级试点工作为契机,将托底救助市域全覆盖,孤困儿童和未成年人救助全部纳入政策救助范围,综合构建大社会救助体系。

      2016年4月,在全国首家成立了“盐城市社会救助中心”,实施包括城乡低保、五保三无、困境儿童、失独家庭、低保边缘、残疾人以及因灾、因病、因祸、因学、因残导致生活贫困和支出困难的群众开展基本生活、灾害、医疗、住房、教育、法律、残疾等70多个社会救助项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快速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基本形成,“救急难”综合试点稳步推进,各类救助制度体系的“网底”不断拓宽、筑牢、织密。

      截止2016年,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5万户、21.9万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5.7亿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30元,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530元,分别列苏北第一和第二。全市有近50万人次托底救助对象获得医疗救助、近1.2万户困难家庭得到了托底生活救助,托底救助总支出5800余万元。全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95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达到1200元/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达到600元/月,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达到950元/月,孤困儿童和未成年人救助全部纳入政策救助范围。2016年“6﹒23”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中,全市共接收捐赠资金4.4亿元,共支出3.2亿元,救助款物做到专款专用、重点救助、公平公正、高效透明。

      五大融合应对老龄化

      让全市老人老有所养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要义就是发展水平要更高、群众获得感要更强。对于民政部门来说,除了保障困难群体、弱势群体,还要为老年群体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据统计,全市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93.6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3.3%,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30.26万人,百岁以上老人495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把加快养老服务发展,作为新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作用融合、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融合、机构养老和居家服务融合、物质保障与精神关爱融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服务融合等“五大融合”理念,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为政府重点工作,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完善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截止目前,全市建有公办养老机构156家、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116家,280个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10个老年人助餐点、4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5%,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了37.5张。“12349”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覆盖大市区城乡社区,老年人可以享受到包含助餐、助医、助浴乃至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年来,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2500余名,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连续两年将“民生三大保险”(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特别重大疾病专项保险和失能、失智特困老人护理保险)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引入第三方共同做好养老机构风险管理教育、安全检查和评估等工作。作为全市医养融合示范点—社会福利院利用现有养护与康复力量及“王亚大师工作室”的品牌效应,推动全市医疗机构与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 “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政社互动、三社联动

      基层社会治理焕发活力

      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基层社区建设,这关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近几年,各级民政部门抓住“两委”换届契机,推动“社区+”有形化建设,即让社区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功能,让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怀,通过社区的平台输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目前,所有镇(街)均与所在村居签订协助管理协议书,并明确了村居协助管理事项所需的经费,社区“减负增效”取得初步成效。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门安排940万元用于社区为民服务项目的补助,各县(市、区)按照每个城市社区20万元的标准落实购买服务经费。全市各地村务公开已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以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为依托的社区新型管理服务体制实现全覆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 “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系取得显著进展。

      截止目前,全市登记社会组织8858个,其中社团4459个,民非4393个,基金会6个,全市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2个,信用等级评估数 3307 个。市政府设立了1500万元的社区工作及信息化资金、1000万元的社区建设引导资金和1000万元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建有各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3个,共设立公益创投资金718万元,奖励扶持项目140个,充分调动了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社区的积极性。

      优待抚恤城乡一体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作为革命老区、兵员大市,盐城市始终注重高位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将双拥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双拥经费每年以10%的幅度递增,优抚“慰烈工程”和退役士兵免费技能培训在全国树立了典型,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军人住房、军人子女就学、军嫂安置就业等工作全省领先,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

      该市的优抚安置服务由保障合法权益向优先优待转变,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城乡一体。“十二五”期间,共为6万多名抚恤优待对象支付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4.79亿元,为39400多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3.16亿元,为17500多名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遗属发放生活补助经费2.2亿多元。

      截止2016年底,全市退役士兵总人数15025人,11618人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1468人参加短期培训,参训率达87.1%,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获取率、就业率均超过95%。该市共接受重点安置对象323人,实现岗位安置212人,选择货币安置111人,安置率100%。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在全国率先由技能培训提升为教育培训,创制了“升级版”的教育培训制度。全市共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2亿元,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及时发放。

      数说民政事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到2020年底前

      要实现的数字型目标

      社会救助 以县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达到99%以上,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封顶线达到当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应救尽救率达到100%。

      防灾减灾救灾 新创建2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达到5个。其中市级仓库1个,县级仓库4个,应急保障能力达到2万人。
养老服务机构 新建700个,改扩建900个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5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4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各类养老床位总数达到8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40张养老床位。

      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服务功能 全市城市、农村社区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县(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不低于3000平方米,镇(街)不低于1500平方米,社区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标准,三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达标率不低于99%。

      社会组织 全市每万人社会组织达到15个,创建100个示范性行业协会商会,100个示范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市、县(市、区)孵化培训基地覆盖率达100%。

      殡葬管理和服务 全市30%以上重点中心镇建成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新建、改扩建殡仪馆4个。

      未成年保护 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5家,改扩建县级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个),50%以上的县级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达到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等级标准。

      专业社会工作 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达到5000人,每万人拥有持证专业社工人才7人以上,社工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参训率达到90%以上,全市社工专业岗位开发不少于5000个。

      民政自身建设 民政业务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民政事业单位持有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占比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