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检察监督揭开“集体讨薪”闹剧真相

11.01.2017  17:46

  为获得法院执行中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包工头陈某钻国家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政策的“空子”,假借欠农民工工资的名义,炮制了86件虚假民事案件。在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两级检察院的监督下,86起系列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全部获改判。自作聪明的陈某等31人因涉嫌妨害作证、虚假诉讼罪已被亭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陆续审理之中。

  2016年12月,债权人卞某某给盐城市、亭湖区两级检察院送去锦旗,还专门给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写来感谢信,真诚感谢检察机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为盐城民事行政检察惩治虚假诉讼“点赞”,她认为依法维权是正道,虚假诉讼是歪路。玩火者必自焚,践踏法律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假者实属咎由自取。

  春节前夕 近百名农民工法院门口“集体讨薪

  2016年2月2日,春节前夕。当天早晨8时许,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科长王国宝接到了区法院执行局的求援电话:上百名农民工到执行局上访,情绪激动,请王科帮助一起参与接访。

  王国宝立即赶至本院驻区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工作室接访。该工作室是2015年3月在全省率先建立的,检察院派员驻点办公,通过接待来访、抽查案件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助力民事案件执行、依法帮助法院息访。

  在法院执行局门前,近百名农民工人人手持生效调解书,黑压压站成一片,要求法院为民作主,执行生效调解书,以支付他们的工资,好让他们回家过年。

  为了稳住局面,已有30年检察工作经验的王国宝首先要求上访农民工选出4名代表。他在与代表的谈话中发现,有的人对承建的工程并不了解,有的人情绪并不是真的很激动。中午,他利用休息时间仔细审阅了法院发出的生效调解书,发现这些农民工中有近80岁的老人,这与建筑工地高强度劳动的实际明显不符;更奇怪的是,调解书的原告当中,竟然有两名除姓名不同外,身份证号码、年龄、住址等均相同。

  会不会是虚假诉讼?一个念头在王国宝脑海中闪过。

  临近春节,近百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检法两院非常重视,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劝说聚访人员暂先回家,承诺年后调查听证,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讨薪的农民工们陆续散去……

  检察监督 揭开“集体讨薪”背后的隐情

  春节后,亭湖区检察院启动了调查程序。此时原告已分散各地,有的到外省打工,有的回老家干起了农活。王国宝带着助手,马不停蹄赶赴邻近的射阳县、盐都区农村,登门寻找原告调查。王国宝一连调查了5名原告,发现他们都不是该案调解书上认定的被欠薪农民工。

  这么多假案,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操纵?市、区两级检察院组成专案组深入调查,先后走访调查涉案当事人80余人,形成调查材料100余份,结果发现了更多疑点:所有调解结案案件的诉讼费全部由原告农民工承担,而非被告江苏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南洋公司);法院调解书中载明的南洋公司履约346万余元的时间,与调解书生效日期相隔仅9天,而南洋公司在盐城是有名的亏损户,负债累累,早已丧失履约能力……

  专案组对获取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后,决定对陈某进行面对面调查。面对证据,陈某承认了其虚构农民工参与工程建设的事实。

  检警联动,还原86起虚假诉讼案真相

  由于因为陈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亭湖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指派民行、侦监、公诉部门10余名办案骨干提前介入。最终,水落石出,还原了86件虚假诉讼案的真相。

  陈某长期在盐城从事工程建设。2012年10月26日,盐城纺院与南洋公司订立了建设纺院工业中心工程的合同,陈某挂靠南洋公司成为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2015年3月20日,亭湖区法院应债权人卞某某的申请,依法查封了债务人南洋公司工程款200万元。陈某闻讯急了,盐城纺院尚欠他挂靠承建的工程款312万元。经“土律师”点拨,为对抗卞某某的普通债权,获得法院执行中第一顺序的优先受偿权,假借农民工讨薪是条“捷径”。

  他即与属下的10多名分包人合谋,编造欠农民工工资的虚假事实,采用借身份证等手段“炮制”原告,流水线式作业,包办诉讼材料,统一打印诉状文书,统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统一支付诉讼费。就这样, 86起虚假诉讼无中生有,于2015年8月向亭湖区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事先串通,庭审程式化演戏般进行,调解异常顺利。2015年10月27日,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

  为尽快拿到钱,陈某在法院立案、执行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到法院集体闹访,给法院施压。

  玩火自焚: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盐城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同级监督与提请上级院监督并行”原则,分工协作。盐城市检察院就其中的21件虚假诉讼案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出了抗诉,亭湖区检察院对其中的65件虚假诉讼案件向区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目前,86件虚假诉讼案件均已被改判。

  玩火自焚。2016年12月7日,亭湖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陈某妨害作证案。在法庭上,他流泪了:由于对法律不了解,总认为要自己的钱没关系,没想到到头触了法犯了罪,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负责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刑事公诉工作的省优秀公诉人黄祥坤分析说,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11月,人社部、发改委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最高法也出台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陈某等人作为多年从事建筑个体承包商,在被挂靠单位因其他债务将其应得的工程款冻结的情况下,钻国家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政策的“空子”,炮制86件虚假诉讼。而其他参与虚假诉讼的农民工,由于对法律的无知,碍于情面而走上犯罪道路。司法机关对此类集团虚假诉讼的办理,需重点打击组织、策划、指挥者,对因无知而卷入虚假诉讼的广大农民工坚持教育为主、惩治为辅,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