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检察动起来“一优三新”提质效
7月16日,在盐城市检察工作推进会上,盐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童加舟用“一优三新”对全市申报的42项创新创优项目予以概括:“创新创优项目带动了特色品牌的打造,检察工作亮点纷呈:检察理念创新,服务发展创新,检察机制创新,检察队伍创优。”
基层院你追我赶,奋勇争先,这种良好的态势得益于盐城市检察院坚持更新理念,将创新创优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最佳创新创优项目”评选活动。盐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戴飞说:“我们未来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在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不断加大探索实践的力度,力求取得积极成效,增强盐城检察科学发展动力。”
理念创新带动服务创新:
释放“司法红利”
盐城市检察机关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启动后,市检察院及时谋划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十项举措》,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建立涉企案件专人快速办理和案后跟踪回访制度。优化“一带一路”投资融资环境,重点打击和预防危害政府投资安全的犯罪。建立健全涉带涉路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检察服务全覆盖机制,积极服务沿海港口建设和临海高等级公路经济带建设,促进沿海战略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今年以来,突出打击危害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犯罪活动,依法提起公诉走私、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5件260人。建立“一带一路”建设奖惩、报告机制,检察工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格局。盐城市检察院的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和盐城市委转发。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依赖于优良的生态环境。盐城市检察机关探索实行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办理制度,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大丰市检察院依法批捕通榆河水污染事件的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他们倾倒危险废物4000余吨,影响到城市水源安全,危及城乡居民的生活、生存。对环境保护领域的渎职犯罪一个也不放过,督促依法行政,查办案件的做法在全省反渎专项工作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东台市院成立驻环保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建立重大案件协商、执法信息通报、专业知识培训工作机制,构建了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安全防护网”。
理念决定理想,检察文化的力量在盐阜地区潜移默化。7月10日,滨海县检察院与县电视台联合录制《检察官说法》节目。检察官汤海涛携手同事再次出镜,就关注毒品犯罪侃侃而谈,再次提升了“海涛预防模式”的综合效应。滨海县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突出,其经验被高检院转发推广。阜宁县检察院开设“工地讲堂”,普及法律,预防职务犯罪,被县委列入2015年全面依法治县“双十大”活动。盐都区检察院巧借办公楼边绿地,将其改造成开放式“清正园”检察文化市民广场,全力打造集廉政文化宣传、检察文化展示于一体的检务公开新平台,让市民们在休闲之余,接受法文化的熏陶,被盐城市委政法委列入全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现场会观摩点。
理念创新带动机制创新:
促进公平正义
检察改革的理念在盐城市检察机关日益强化,检察改革的氛围在盐城市检察机关日渐浓厚。作为试点单位,东台市检察院和开发区检察院先行一步。东台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办案责任制试点,探索向新机制转型。开发区检察院生逢改革年代,批复组建后,按照改革思路,职能设置、部门分工、人员配备一步到位,轻装上阵,崭新亮相。
顶层设计推进改革,基层探索机制创新创优,促进公正司法。盐城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做法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交流,监所检察处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先进单位。作为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省辖市试点单位之一,该院启动了试点探索工作,积极推进探索。该院还探索开展行政强制措施监督诉讼外行政检察工作,与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同会签了关于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按期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建立息诉化解一体化办理机制、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等,逐步将涉检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市检察院领头,基层检察院跟进。建湖县检察院制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限确定办法》,进一步规范附条件不起诉裁量权。大丰市检察院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被纳入该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响水县检察院开展“听证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沈某某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被高检院列入“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
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改革。全市检察机关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197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222条、重要案件信息221件;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月”、“举报宣传周”、“省人民监督员盐城行”等活动,提升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理念创新带动队伍创优:
激发示范效应
盐城检察出了个刘文胜,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他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当选为“中国好人”。5月15日,省检察院和盐城市委联合召开刘文胜事迹表彰学习大会。一枝独秀固然惹眼,满园芬芳方为真景色。盐城市检察院组织寻找“刘文胜”式标兵系列活动,激发全系统的检察正能量。
今年3月份,盐城市检察院纪检组、政治部联合对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号准队伍建设的脉搏。面对新形势,针对新问题,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确立新理念,推出新举措。从严治检先从领导做起,“三严三实”领导示范。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研修班,为期4天全封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探索建立党组中心组“五有五学”制度,着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结合盐城市委“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部署,开展了市院领导下基层驻点调研活动。
放大身边典型的效应,让“刘文胜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发酵。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检察人员行为规范》,约束日常行为。依托“大视野”盐阜检察讲堂等载体,认真组织岗位练兵活动。明确2015年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年”,边查边改,建章立制杜绝前整后犯、边整边犯。深化“一创三争”活动,创“好班子”,争当“好班长”“好帮手”“好干警”,在市院机关开展了办案之星、服务之星季度“双星”评比活动,将更多“刘文胜式的标兵”推到人们的眼前。
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创建结双硕果,刘文胜评为“中国好人”,响水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建湖县检察院下访干部陈扣连被评为“盐城好人”。亭湖区检察院公诉科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该院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创新事例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作为19年的公诉科检察官,李兵科长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恪守“民行检察与民同行”的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东台市检察院李军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并获评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
近年来,盐城市检察院受到省检察院表扬,得到盐城市委表彰,创新创优为盐城检察工作加分加油、提质提效。检察改革不停顿,创新创优不止步。
□本报通讯员朝 阳韩 英本报记者宋世明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