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要达15%以上

26.12.2017  12:12

  中新网江苏新闻12月25日电(顾名筛)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盐城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加快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步伐,近日,盐城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盐城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三大类发展目标:一是全市目标,即到2018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的预制装配率达到45%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25%以上;到2020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成品房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盐城市区新建成品房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阜宁县按照省级示范城市的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鼓励不断提高单体装配式建筑的预制装配率。二是园区、基地目标,即在加快江苏中鹰国际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和阜宁县绿色智慧建筑产业园区建设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布局科学有序、布点地理位置适中、避免出现新的产能过剩的原则,到2020年,新增5-6个建筑产业现代化部品生产、研发、集成应用类基地,发展1-2个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产业园区,整合各类生产要素资源,细分市场与产业联盟并重,实现建筑全产业链的集聚集约发展。三是监管服务体系目标,即到2018年底,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建成全面、完善的综合监管服务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同时明确了八项工作重点即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重点、积极推进成品住房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园区、加快推动建设类企业转型升级、打造装配式建筑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建设监管服务体系、着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管理、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培养和四项工作措施即推进政策、应用奖励、税费优惠、金融支持。

  在此基础上,《意见》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部门联动、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确保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