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长对“谁执法谁普法”提出要求

03.08.2017  16:24

8月1日,盐城市 召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座谈会,市委副书记、市长戴源在听取市司法局李从洋局长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专题汇报后,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

戴源 要求 从三个方面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要主动学法普法,发挥表率作用。党政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七五”普法要重点凸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让老百姓更好地理解和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二是要把普法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优化投资环境。各部门要站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服务于“创业盐城、开放盐城”的发展大局上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更高层次上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对内要抓好系统内普法,健全部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对外要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合理行政、依法行政,全面提升盐城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三是要把普法与司法执法结合起来,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普法责任制有利于依法执法和文明执法,执法、司法机关要认真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在处理教育、医疗、就业、拆迁、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要依法处理,对重点人群要注重政策宣传和法规讲解,使严格执法过程变成最好的普法“公开课”。



 
传达贯彻全省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六)
 省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