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试点建设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31.07.2015  19:24

  7月29日,盐城市动员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部署用三年时间(2015—2017年)把盐城建设成为沿海平原水网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期“六大建设任务、八项建设内容和十大示范项目”,共实施70个建设项目,总投资高达135亿元。


  近年来,盐城市多措并举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盐城,通过实施盐龙湖生态净化工程、城乡河道整治三年行动等一系列治水兴水举措,进行疏浚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


  此次试点建设将以盐城市中心城区为核心,辐射7个市县(东台、大丰2个县级市和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5个县)。按照与其他规划目标实现紧密衔接的要求,考虑盐城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期分类提出了水安全、水节约、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管理等6个方面23项评估监测指标。


  到2017年末,盐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主要评估监测指标基本达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实现“河海安澜、碧水畅流、岸绿景美、水韵盐阜、湿地之都”的良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