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28.02.2015  19:53

新年伊始,面对新形势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盐城市司法局将着重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盐城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职称评定办法》,并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医患、道路交通、物业管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5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是织密组织网络。 在各县(市、区)和镇(街道)全部建立医患、劳资、环保、征地拆迁、道路交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组建率100%,派驻率90%以上;3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组建率95%以上,确保哪里有矛盾纠纷,那里就有调解组织。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 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个案补贴等经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和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的目标。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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