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盐城市民宗局依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06.11.2014  16:05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民族工作面临着错综复杂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涉及少数民族权益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盐城市民宗局加快民族工作法制化进程,依法维护少数民族权益、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一是以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为抓手,不断探索依法管理城市民族工作的新途径。盐城市民宗局依据《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依法管理清真食品行业,并印发了《盐城市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和清真食品统一执法文书样式,使全市清真食品行业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并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通过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较好地解决了清真市场“刀口”问题和清真食品与禁忌食品混放的问题。

      二是以民族工作法制化建设为引领,为城市发展、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盐城市民宗局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起草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群众清真饮食问题的意见》,并按照《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列》有关规定,对清真食品、经营给予扶持和优惠,着力解决清真牛羊肉等价格偏高的问题,尽量满足回族等10个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的特殊需求。还制定下发了《盐城市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盐城市关于处置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的预案》、《盐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简则》等,为依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不断普及法律法规,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该市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积极扭转局面。请阿訇把遵纪守法内容融入“卧尔兹”演讲,开办“穆斯林课堂”,结合伊斯兰教知识普及城市管理规定,在提高外来穆斯林文化水平、宣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的同时,将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以及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传递给外来穆斯林,并让“正能量”通过伊斯兰教协讲经说法的平台得以传递,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守法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就业培训、出台优惠政策,积极维护和保障外来少数民族就业、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权益,大力倡导“同城化待遇”,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在盐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通过基层组织和社区民族工作网络发放“联系服务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热线电话”等建立双向沟通机制;成立了“盐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盐城市少数民族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日前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被授予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