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政府专题部署粮食去库存工作

09.05.2016  12:05

 

 

 

针对夏粮收购持续时间短,集中上市量大,回旋余地小,仓容紧缺,可能出现农民“卖粮难”的情况,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盐发〔2016〕9号)要求,今年盐城市粮食去库存要完成100万吨。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29日发出《关于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的通知》(〔2016〕122号),将100万吨粮食去库存下达到各县(市、区),并要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粮食去库存。市、县储备粮参照省储备粮要求,延长架空期至6个月,延长期不扣除相关费用补贴,对储备粮轮换差价给予补贴,最大限度地轮换出库,腾仓用于收购;抓住省财政对苏北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给予每斤0.02元奖励的政策机遇,各地财政要再拿出资金进行配套,确保最低收购价粮出库。还要求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粮食去库存。中储粮盐城直属库要加强与粮食交易平台联系,争取本市最低收购价粮拍卖多投放、多成交,并积极争取租用社会仓容;盐城市粮食局要加强粮食去库存情况的检查,做到每周检查、每月考核、季度小结,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检查结果;市农发行要做好粮食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回笼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各地要将即购即销任务分解到每个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尽可能搭建仓间罩棚、搭建露天囤等暂存,减少仓容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