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28.01.2016  09:33

  日前,盐城市大丰区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适应经济新常态,推动转型升级、内涵发展、绿色增长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自2012年获评“江苏省园林城市”以来,大丰区坚持规划引领,勾画绿色生态蓝图;坚持项目推动,构建园林绿化体系;坚持扩充内涵,提升绿化品位层次;坚持节约原则,提高城市绿化效益;坚持创建为民,建设宜居宜业环境;坚持强化领导,保障创园有序推进,在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方面持续发力,彰显了“麋鹿故乡,黄海绿洲”特色,走出一条适合“沿海、盐碱、平原绿化且资源不足”地区的生态节约创建之路,三大主要指标建成区绿地率(33.68%)、绿化覆盖率(36.3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16平方米)在全国命名城市中居于前列,得到住建部评审专家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