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呈现新气象

27.07.2015  17:33

  作为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的第一部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14年7月以来已施行一周年。

  一年来,盐城市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摆上重要位置,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主线,以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三项基本制度的入轨运行和逐步完善为重点,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岗位管理全面入轨。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中求进,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控和管理办法,坚持因事设岗,体现以人为本,加强动态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及其结构比例,最大限度地满足事业发展对岗位的需求。目前,我市事业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8%:49%:33%,与全省平均水平最为接近。市卫计委、市农委、教育、文广新局、药监、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东台、大丰、射阳、盐都、滨海等县(市、区)积极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工作,发挥高层次岗位在吸引人才、凝聚人才方面的激励导向作用,有效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人员聘用全面推行。统一全市事业单位新合同文本,规范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做好竞聘上岗工作,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市开发区、市城南新区等地全面推行以全员聘用制、竞聘上岗制、岗位工资制、末位待岗制为主要内容的“四制”改革,切实转换用人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热情,增强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

  公开招聘全面实施。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考试、考核、考察为载体,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行业、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适岗度。全力减少限制性条件,不断提升公开招聘社会满意度。瞄准打造全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效率最高地区的总体定位,进一步简化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进一步压缩公开招聘时限,由省定标准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50个工作日,提高了招聘效率。今年,盐城市组织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市直及部分县(市、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采取“全市统一笔试、各地单独面试”的办法公开招聘,进一步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增强了公信度。响水、阜宁、建湖、亭湖等地在统一招聘基础上,分行业开展了非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稿件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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