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多项奖补减免政策支持制造业中高端企业

28.05.2015  15:49
              盐城市高度重视制造业中高端企业发展,当地财税部门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设立、申请多项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2014年盐城还从江苏省财政申请到4亿元制造业中高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数额领跑苏北。             盐城市财政局对制造业企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给予奖补,仅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资金就有1.3亿元,此外还有6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用于重点支持高端装备、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为发展扶持城南智慧科技城企业,盐城市财政局设立了1亿元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对新设的智慧制造企业按技术设备投入的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对智慧制造示范项目按技术设备投入的1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针对不少制造类企业时有面对资金紧张的问题,盐城市财政局2014年就与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出台了《盐城市市级中小企业应急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指定该市担保公司作为运作平台,为市区基本面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市场前景较好、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服务。据了解,此“过桥”资金实现市区所有银行、所有企业全覆盖;使用3天内免费,规定时间内使用仅收取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执行低收费标准。                 同时,盐城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设立“苏科贷”、“科技贷”、“创业贷”、“成长贷”4个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市区相关银行合作,用于补偿合作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贷款损失,引导银行扩大对市区制造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贷款支持。               另外,盐城市税务部门实行以“产业优惠为主、其他优惠为辅”的政策体系,对制造业中高端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4种情形的收入计为免税收入,同时按照201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加速折旧的行业范围、仪器设备口径、加速折旧方法、与原有加速折旧规定的衔接、管理方式和后续管理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