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风行动】盐城公证行业积极落实富民惠民举措

27.02.2017  22:3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富民惠民举措,盐城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联合出台公证行业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公证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限、降低服务收费, 真正将省厅的公证便民服务承诺落到实处。

一是优化服务流程。 各公证机构主动公示本处公证人员名录、公证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公开公证机构执业区域、业务范围、办理流程、办证所需材料等内容;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对涉及住所地、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奔波之累。

二是缩短服务时限。 对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发送的时限进行压缩。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或需要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可以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及时限要求。对省内公证机构之间委托核实公证事项及其有关证明材料的,各公证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将公证书出具时限进一步提速,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无须核实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翻译、核实等工作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出证。

三是降低服务收费。 结合《盐城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市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对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对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服务费用。开展免费公益活动,组建公证法律服务团队,为群众定期发布生活法律风险提示,对小微企业进行公证法律体检,定期免费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