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出彩

15.11.2016  14:05

  近日,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巧全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动员令,要求把法治作为盐城公安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机制创新”开启执法管理新模式

  整合力量、选调13名民警组成办案专业队,进驻执法办案中心,分成盗抢骗案件、未成年人案件、经济案件、综合案件四个小组,各警种侦查队及派出所办案队办理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拘留5日后、取保候审20日后,移交办案专业队办理。

  这是东台市公安局打造的一体化执法管理中心,该中心由案件管理、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物证)管理“三个中心”组成,按照“两分离”“两统一”的执法权力运行模式,汇拢所有执法要素,形成“一个中心”统筹、“一个平台”管理、“一支队伍”办案、“一个标准”保障的执法运行机制,执法管理集约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1至10月份,东台市公安局涉法信访投诉、复议诉讼、证据不足不捕不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3%、40%、25%;公诉人员同比上升12.5%;结案周期大幅压缩,取保候审平均结案周期由过去4个月缩短至2个月,逮捕平均结案周期由过去35天缩短至23天。

  “健全严密的执法管理,是提高整体执法质量的重要保障。”据盐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柏林介绍,针对公安执法活动主体众多、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盐城市公安局坚持集约化、专业化、精细化、阳光化方向,推进以执法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执法管理平台、执法公示平台为主要内容的“332”执法管理体系建设,构成了闭合的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机制运行的主体、载体和手段问题。

  机制创新是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强大动力。盐城市公安局立足当前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顺应司法改革的要求,从构建现代警务机制出发,提出了建设社区警务专业队、管控专业队、处警专业队、办案专业队“四支专业队”的制度设计方向,“四支专业队”分工协作、相互策应,贯通了公安打防管控主业,契合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提升了整体执法水平和实战效能。

   每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定动作”

  9月4日下午,盐城市民韩女士和朋友逛街时手机被盗,到家后才发现。她当即用母亲的手机报警。刚挂电话没多久,手机上就收到一条短信:“请您耐心等待,我们已派民警赶赴现场。”

  没过几分钟,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对报警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当警方受理案件后,韩女士又收到第二条短信,提醒她可凭派出所受理的案件编号及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查询办案进度,也可与报案单位联系。9月19日案子破了,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韩女士说:“没想到警方办事很认真,不但把案件破了,还帮我把手机找了回来。最关键的是,他们都随时发短信通知,感觉挺暖心。”

  “发短信给报警人的目的,一方面是让市民不再重复报警,另一方面就是完善接警处警流程管理。”盐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杨云峰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处警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盐城市公安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盐城市公安民警先期处警工作规范(试行)》,确立标准、统一尺度,对涉及案件、纠纷、交通、求助等7大类42项常见警情处置进行了全面规范。

  改变凭经验执法模式,让一线民警明确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盐城市公安局先后制定《盐城市公安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意见》、《盐城市公安局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案件标准化卷宗管理规范》等20余项执法标准,从接处警、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以及涉案财物、案件材料的归档,到执法语言、动作,都明确具体的方法、原则、要求、标准,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

   “售后服务”增强公平正义获得感

  9月26日,盐城市民蒋某某、李某夫妻二人来到盐城市公安局执法救济中心申请行政复议,称其与邻居朱某某、朱某父子二人发生矛盾,被对方殴打,辖区公安机关仅对朱某作出处罚,未对朱某某作出处罚,而辖区公安机关称已对朱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救济中心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辖区公安机关是在市公安局受理行政复议后,匆忙作出罚款决定,经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委员会通案研究认为,该处罚决定明显偏轻,遂作出撤销辖区公安机关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后该局经重新调查,对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广开渠道、收集民意,解决投诉、提升满意。盐城市公安局在法制部门探索成立执法救济中心,依法处理执法办案过程中,案件当事人因人身、财产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因民警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而申请法律援助救济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布执法救济受理电话,在“盐城公安微警务”平台增设“执法救济”模块,明确专人负责,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受理执法救济申请,对所有执法救济事项逐一登记备案,按规定办理并答复当事人。

  下一步,盐城市公安局还将引入现代企业售后服务的理念,依托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公安法律产品服务中心,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

   “规范成习惯”能力提升步入新常态

  “刚刚播放的一段模拟视频,公安机关执法有哪些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开始抢答!”10月17日下午3时,盐城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里,全市公安机关所队长执法比武竞赛激战正酣,参加比赛的都是来自基层一线的派出所长、治安队长和刑警队长,比的都是日常工作中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

  常态组织所队长执法比武竞赛是盐城市公安局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有效方法。盐城市公安局明确每名所队长每年至少主办的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数,全面落实所队长办案制度,组织所队长执法办案竞赛,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采取组织措施,对弄虚作假的,从严追究责任,倒逼所队长由“纸上谈兵”向“实战操作”转变。

  合格的执法主体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盐城市公安局强化全警基本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轮训,建立完善新警、初任、晋升执法技能“三个必训”机制。支持和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和国家司法考试,对通过高级执法资格和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同等条件下优先晋级晋职。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有71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基本级、中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民警分别占全警总数的99.7%、78.5%、12%,高级考试通过率位于全省第三。(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