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全面启动省定义务教育标准学校创建工作

20.04.2016  10:36

  近日,盐城市出台《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省定办学标准达标情况评估细则》,全面启动省定义务教育标准学校建设工作。盐城市教育局督促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布点,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切实解决现有部分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过大、生均资源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为推进全市新一轮教育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确保到2018年底全市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据了解,《评估细则》共有62个条目,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每所学校62个评估条目中至多只能有1个“不合格”和3个“基本合格”或4个“基本合格”,总体结论才能定为“合格”,并对当年有师生违法犯罪或教师违背师德规范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