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建立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11.05.2015  12:01
       

  日前,盐城中院与市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家事纠纷案件联动化解工作的意见》,努力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家事案件审理效果、调解推进力以及弘扬家庭美德三大提升。

  《意见》提出,全市法院联合妇联构建三大平台完善纠纷化解程序。一是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专门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二是建立圆桌造型的家事法庭,改变传统的“坐堂问案”为“圆桌谈心”的审理方式;三是成立心理咨询室,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劝解,助推纠纷的化解。

  《意见》明确规定了联动化解家事纠纷的方式和程序。确立“法左情右”的调解方式,聘请20名家事纠纷调解经验丰富的妇联工作人员为“少年家事法庭之友”,及时对妇联调解成功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直接移送法院立案受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针对疑难复杂家事案件,不仅借助专业调解员,同时协力邀请类似案件当事人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当事人进行感同身受的劝解,合力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意见》中还提出法院联合妇联定期开展“紫薇携手 与法同行”志愿服务、组织“崇法尚德好家庭、好母亲”评选表彰、打造“折翼修复”回访帮教品牌等活动,积极发挥家事法官司法延伸功能。
 

      作者单位: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