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消防通道停满电动车 消防明确强制整改

09.09.2016  22:37

  “写着‘消防出口严禁停车’,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将电动车放在通道里?”9月5日上午,江苏省盐城市市民姜先生致电隐患举报“96119”平台,反映市区后关路一商城侧门处的消防通道经常被电动车堵塞。

  姜先生介绍,他是近日到该商城购买商品时才发现电动车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消防通道对于商城的商户和商城周边住宅楼的居民而言就是‘生命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危险,这里被堵住后,消防车根本无法及时开进来。”姜先生说,这里每天停放着上百辆电动车,消防车要想从这里通过,几乎“寸步难行”。

  接到群众举报后,辖区消防监督员李松峰来到现场,看到位于后关路边的这处通道,短短几十米的距离,竟被电动车塞得满满当当。路面上横七竖八地停放着电动车。期间,不时有市民将电动车停在通道仅剩的空隙处,这里显然成了停车场。此时,通道两侧已经停放了共计100多辆电瓶车,中间仅留下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窄道。而在通道的小门边已经张贴了告示,告示明确注明“消防出口严禁停车违者清障责任自负”。

  在走进商城一位商户店中得知,该消防通道位于商城的侧门,由于没有专人收停车费,导致一些顾客和商户就将电动车停放在这里。“这里以前也曾经整治过,但大家图方便,只要有人将车停在这里,其他人也跟着停。”这位商户表示,虽然商城贴了告示,但商城的管理人员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劝导。

  随后,监督员找到商城的内部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明确该商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尽快将该隐患消除,让消防通道真正畅通无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对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以及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以上行为,经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此,盐城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消防通道关系着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民应自觉抵制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共同维护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