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盐务局抽检学校食堂用盐暂未发现违规行为

28.10.2016  21:43

近日,我市盐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包括学校集体食堂清查整顿专项检查活动。目前已有26家学校食堂接受检测,暂未发现违规行为。

 

此次检查的学校包括全市各乡镇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备、有效,食盐是否按规定渠道采购并索票索证,做到购进、出库记录完整,档案完善。从最后的检查结果看,各学校食堂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食堂用盐的进货关,检查小组没有发现学校食堂中使用工业盐、劣质盐等不合格食盐以及优劣(私)盐掺混使用的现象。专项检查中,执法小组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向师生和家长宣传《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盐业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用盐知识,动员全体师生员工主动对违法违规用盐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彻底堵住不合格食盐流入学校的渠道。

 

据了解,我市是省政府确定的缺碘地区,缺碘地区居民摄碘不足可引起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对儿童智力发育造成潜在性损伤,尤其学校食堂若采购工业盐等非食用盐作为食盐使用,极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盐务部门一旦发现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非食用盐和不合格食盐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