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消费者状告联通胜诉 2年终于讨回5个8的手机号

18.03.2015  11:42

  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7月23日江南时报以《尾数5个8的手机号被盗了,卡号贩子卖了8万元》为题,报道扬州联通手机用户陈先生,在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伪造身份证件之后号码被联通高邮分公司“过户”给他人。随即,被盗号机主向高邮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联通高邮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陈先生的妻子闵女士告诉记者,在历时半年多的等待后,法院判决他们获得胜诉。3天前,闵女士的丈夫在联通高邮营业厅将“丢失”2年多的手机号码办到自己名下。

   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号码“物归原主

  “终于在3·15前夕,讨回属于自己的手机号码。这真要感谢江南时报对此事的报道,以及高邮法院的公正判决。”闵女士告诉江南时报记者,2014年7月23日,江南时报报道他丈夫陈先生的联通手机号码“被盗”事件后,他们以“联通高邮分公司因疏于审查,在未征得原号码机主同意的情况下,将手机号转户给他人,已构成违约”为由,把联通高邮分公司告上法庭,两天后,高邮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虽然受理了我的案子,不过,想要顺利讨回手机号码,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闵女士说,高邮法院于2014年7月25日立案受理后,分别于2014年9月16日、11月26日、2015年2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在最后一次审理后作出判决。

  记者看到高邮市人民法院(2014)邮商初字第0237号民事判决书上显示: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恢复原告陈某对132***88888特定手机号的使用权。

  按照规定,如果被告联通高邮分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其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闵女士介绍,在等到判决书生效后,她的丈夫拿着判决书,到联通高邮主营业厅顺利将“丢失”的号码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法院还原“天价号码”被倒卖经过

  一个尾数5个8的所谓吉祥号码究竟是怎样“被盗”的呢?记者从高邮市人民法院(2014)邮商初字第0237号民事判决书中找到了答案:经高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原告(陈某)与被告(联通高邮分公司)以“业务受理单”的形式订立电信服务合同,原告从他人处转户取得号码为132***88888的手机号使用权。

  2013年1月,在原告陈某本人不知晓的情况下,案外人王某与第三人夏某取得联系称,有人愿意出让号码为132***88888的手机号,第三人有意购买。嗣后王某领着自称为“陈某”的尤某某(王某舅爷)与夏某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汶河营业部商谈并办理132***88888手机号的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王某提供了手机SIM卡和密码,尤某某提供了本人的身份证,营业部的营业员核对后以尤某某的身份信息与原机主的身份信息不符为由,拒绝办理。

  当日王某、尤某某又持含有姓名陈某的身份证,并有尤某某本人照片的假身份证再次来营业部办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汶河营业部将讼争的手机号码从原告陈某名下过户至第三人夏某名下。

  原告在发现自己的手机号码无法正常使用后,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被告为其恢复该手机号,均遭到拒绝。原告遂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