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赏”的小偷被批捕 赣榆检察: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11.06.2017  09:24

  李智,一个集诈骗、敲诈、吸毒等多种“才艺”于一身的“小偷”,游手好闲,自己偷了车诬陷给“仇人”,并向公安机关“举报”,领取了“赏金”,真是“一举两得”。但是,法网恢恢,蔑视司法的人。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智以涉嫌盗窃罪、诬告陷害罪批捕。

  宁静深夜、汽车被盗

  2017年3月份的一天,凌晨1点左右,董某还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乱哄哄的狗叫声吵醒,接着就听见自己的长安奔奔汽车被打响,因为排气管破损,汽车发出了很大的响声。董某听见声音后赶紧爬起来,打开窗户看到自己的汽车被开着往东跑了,董某意识到自己的汽车被偷,急忙出门去追,但是车子早已没了踪影。董某立刻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接警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深夜农村盗窃车辆,严重侵犯公民私人财产权益,其行为给附近老百姓带来了恐慌,应予严惩。警方立即对周边进行勘察、走访,派出所的领导表示发动一切群众力量,争取尽快破案,而且只要能破案,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见钱眼开、诬陷他人

  该村的李智一贯不务正业,“赋闲”好耍,与社会上不正经的人来往频繁,也因此,李智的“消息比较灵通”。

  派出所的辅警王某与李智认识,案发当日便发微信问李智,汽车是不是他所偷,李智否认偷车,同时向王某表示自己可以帮忙在社会上打听是谁盗窃了汽车,但是要有金钱奖励。原是举报犯罪的事情,却被李智“讨价还价”,讨了二千元的赏金。案发次日一早,李智便发微信告知王某,已经打听到了车子的停放地点,但是,要想知道车子位置需要先支付1000元“赏金”,想知道是谁偷的车得再付500元的“打探费”,打听是哪个村的,另外再付500元“告知费”,告诉偷车人的名字。

  就这样,李智获得了2000元的奖励,发微信告知了王某被盗车辆停放的位置及盗窃嫌疑人陈某的相关情况。

   一副口罩、真相大白

  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立即赶往被盗车辆停放的位置,经过现场勘查,从副驾驶位置获得一副口罩,随后公安机关对该副口罩进行了DNA检测。经检测,口罩上检出人类DNA,分型与李智血样STR分型相同。

  公安机关又询问了证人左某,证实案发当晚,李智说要回老家,开左某的车带着左某到了案发地点,之后,左某开车离开,李智留在了案发地点。

  公安机关又询问了陈某,陈某陈述认识李智,李智陆续打过几次电话给陈某,让陈某开车送他,之后,两人基本就不再联系了。案发当晚,陈某在家睡觉,不在案发地点。

  原来车辆就是李智所偷,其深夜看见董某的汽车见财起意,便撬开车门开走了汽车。当辅警王某询问李智是否盗窃汽车时,李智为了摆脱嫌疑,就把车子挪到了废弃的学校,后来告诉辅警王某车子位置又告诉了王某偷车人是陈某,陷害陈某,同时向王某索要了2000元的信息费。

   报仇出气、拉人下水

  李智此人的社会形象是“不老实”,但是具有撒谎,说大话,编故事的“本事”。他举报陈某偷了董某的车,然后陈某又把车送给了自己,说的跟真事一样。

  实际情况是,李智偷车后,扔了车牌,把车开回了家,睡了一天,第二天下午才醒。李智本想偷来的车自己开,但是,这车声音太大,如果修理的话,动静太大,容易被发现。于是,他先把车挪了地方,开到了一个废弃的学校。后来,辅警王某问他有没有偷车,他不敢承认,只是说帮忙打听打听。

  李智举报陈某,是因为他和陈某之前因为买冰毒的事情出现了矛盾,李智很生气,就想通过公安机关把陈某拉下水,解解气。同时,李智也害怕公安机关查到事实,为了掩饰,就把偷车的视线转移到陈某身上。李智本想一石二鸟,不想偷车不成“反蚀一把米”。

  检察官说案: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做贼者“”虚,其谎言终究经不起事实的推敲。李智盗窃他人汽车在先,诬告陷害他人在后,“讨价还价”,编织了一个又一个的谎言,心存侥幸,以为借助了公安机关打击“异己”,其实是自作聪明,涉嫌了两起刑事犯罪,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司法的权威终有正义来维护,任何蔑视司法权威的人,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正义的使命,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 (马恩斯、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