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决不打法律白条 连云检察现场督促“补植复绿”

24.03.2018  09:13

  3月22日上午,一场春雨过后的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吴山林场,空气清新。连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林业执法大队,现场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活动正紧张有序地进行。

  

  2017年12月5日,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宗玉滥伐林木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指定地点补种黑松苗2000株,并保证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为保证公益诉讼判决得到切实履行,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修复,连云区检察院联系有关部门,要求案件当事人在植树节前后补植复绿,保证成活率。

  经过一上午的紧张作业,共种植树苗200多棵。案件当事人于宗玉表示,将增加人手,抓住有利的天气时机,在近三天内把2000株树苗全部种完,并请检察机关前来复核。

  

  连云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表示:“生态环境的好坏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检察机关依法承担了公益诉讼职责,就必须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对每一起公益诉讼案,我们都要一追到底,确保公益诉讼成果不打法律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