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理发店点痘 140多颗痘花费近1万

08.11.2015  08:31

  美容院经常让你又爱又恨。

  在美容院,你可以享受到愉悦的消费体验,也有可能火冒三丈,甚至,有时还得承担毁容的风险。

  有关美容院的法律法规很多,但依然存在很多灰色地带,对于一些介于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之间的行为,就连监管部门也难以界定。

  近期,有关美容美发类的消费投诉频发,10月30日,南京市消协在其官微上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要选择有资质、有信誉和口碑好的门店。

  现代快报记者赵书伶孙玉春见习记者刘静妍

   案例

   天价点痘,花了9000多

  10月22日上午,从北京来南京出差的王先生来到了江宁区竹山路上的一家萧邦理发店,准备剪头发。

  当时店里人比较多,王先生便在店内一楼排队等待。其间,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王先生身边,向王先生推荐店内三楼的免费美容体验。“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上去看看。”于是,王先生上了三楼。没想到,三楼的工作人员“检查”一番后告诉王先生,说他眼晴上几颗小痘比较危险,影响视力,还容易癌变,建议王先生把“”给“”了。“她说点一下也花不了几个钱,十来块钱,我就答应了。

  随后,一名工作人员拿起仪器,开始在王先生的脸上点起“”来。在此期间,另一名工作人员也拿起一瓶美容液向王先生推销。“她说点完之后,要涂上护肤品才不会留疤。”王先生说,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工作人员已经给他涂上了这种美容液。

  点完之后,工作人员说清理了一百多颗痘痘。“要收费9623块钱。

  王先生难以接受,但工作人员却表示,这是她们为王先生点了140多颗痘,加上美容液的价格。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用手机给这名工作人员现场转账支付了9623元才得以脱身。

  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气,向媒体投诉。10月24日上午,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对这家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过我们调查了解,这家店的工作人员给王先生进行的是激光点痘项目,这个项目在美容价目表上并没有明码标价。”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外,由于王先生在店内消费的9623元是通过手机支付的,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消费清单,店家已经涉嫌违规。经过工商部门的现场调解,最终,店家将王先生消费的9623元全额退款。

  江宁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工作人员吴某表示,“这家店是一家生活美容店,不允许开展激光点痣这种属于医疗美容的项目,属于违规,应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这种医疗美容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是医师。”目前,对于这家美容美发店涉嫌的违规内容,江宁区卫生监督部门和物价部门已经立案调查。

   案例

   美甲店文眼线后,角膜受损

  如果让李女士再选一次的话,她一定不会再到这样的美容院里文眼线。

  今年8月31日中午,南京人李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来到位于新街口洪武路天丰大厦的一家美甲店里文眉、文眼线。“朋友圈里看到的,我有朋友就在这家店做过,感觉效果还不错,我就心动了。

  从中午11点到下午2点左右,整个过程持续将近三个小时。首先是敷麻药,李女士的眼皮下被垫上一层保护膜之后,麻醉剂被蘸在化妆棉上,敷在她的眼皮上,接着再贴上一层膜。大约二十分钟过后,店主开始给李女士文眼线,用针头状的仪器将黑色颜料一针一针文到眼皮上。

  文完眼线,店主开始用同样的方法为李女士文眉。不过,她已经开始感到眼睛里有异物感,眼泪不停地往外流。此时,李女士通过镜子看到自己眼睛发红,有明显的黑色异物在眼睛里。立即制止了店主继续文眉。

  随后,在店主的搀扶和陪同下,李女士前往江苏省中医院就医。

  由于左眼角膜组织破损,角膜上皮细胞脱落,医生拒绝了李女士立即清洗眼睛的请求,而是开了眼药水让她回去滴。当时医生表示,最担心的是感染,这样就可能危及眼球。所幸护理及时,当时没有出现感染。

  日前,记者见到了李女士,虽然过去两个多月,但至今她还在医院就医,对于眼睛的恢复情况,医生说法不一,大多数表示还要继续观察。

  因为据李女士自述,曾经有三四次,双眼出现十秒钟左右的失明,非常危险,她自己也很震惊。而且在医院检查视力,去年年底体检时双眼视力都是1.0,“现在,一只眼降到0.8,一只眼下降到0.6。

  据李女士称,当时在文眼线时,可能是店主王某赶时间,在文左眼时冲洗不充分,导致黑色色料掉到眼睛里。另外,当时使用了麻药,如果用量掌握不当或者直接渗入眼球,可能也会导致眼睛受伤。

  9月2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甲方(李女士)因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均由乙方(美甲店店主)全额承担。

  但是双方商谈到具体金额时,出现了很大的分歧。李女士认为自己身心受损,而且花费了大量时间处理此事,考虑到后续可能还需要治疗,要求至少15000元的赔偿。而店主王某认为,顾客眼睛经治疗后已无大碍,此事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愿意承担3000元左右的赔偿。

  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李女士得知对方虽然有营业执照,但是经营范围明确只是“美甲”,“文眉文眼线”并不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记者从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老村分局了解到,他们此前接到了该起投诉,并一直作为消费纠纷在调解。但是双方金额相差较大,对于事件认识不一,始终无法谈拢。工作人员认为,他们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

  至于店方涉嫌超范围经营,只能责令改正,或者要求其在注册登记中增加相应经营项目。

  “对方还使用了麻药,这让人怀疑店家是在非法从事医疗美容。”李女士说,这是自己第一次做这种“深度”美容,事后她“恶补”了美容方面的相关法规。结果发现,在2013年11月1日,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起草,商务部正式公告的《美容院服务规范》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美容院不可以进行有创伤性、侵入性的美容服务,包括不能提供文眉、文唇、隆鼻、隆胸、微整形等服务。

   文眉文眼线文唇

   是否属于医疗美容?

  那么,文眉文眼线文唇到底属不属于医疗美容?近日,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京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处的相关负责人拿出了相关文件,记者发现,在2012年,建邺区卫生监督所因为“暂无法界定”三文(文眉文眼线文唇)是否属医疗美容,曾经向上级请示。

  江苏省卫生厅做出的批复是“不属于医疗美容”。

  据了解,南京市各区目前以此批复作为依据,对于投诉生活美容院从事“三文”业务的,均不予受理。

  监督二处的负责人还拿出了相关国家文件,2002年,《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由国家卫生部颁布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在2002年的目录中,“三文”明确列入其中;但是2009年《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再次颁布的目录中,“三文”不再列入。

  监督二处的负责人表示,对于商务部的《美容院服务规范》,由于已经跨部门,他们不好解读。不过,从事“三文”活动,肯定需要一定的卫生条件,这毕竟不同于普通的皮肤护理或者是简单美甲。对于“三文”,他们只能认为,这应该属于“非医疗美容”,是否确切属于生活美容,他们也不好去定性。

  在“三文”不再列入医疗美容目录的情况下,从事该活动的场所也应该具备卫生许可证。他们会安排秦淮区卫生监督所再次进行调查,包括过程中使用的“麻药”到底是什么物品,都要进行核查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