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前的公诉

05.11.2015  12:26
  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8点多,多名穿着制服的法官、检察官陆续来到了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一病房内, “咋这么多穿着制服的人来了,有法院的,有检察院的,还有警察(编者注:法警),还有人手上拿了一个大国徽?”走廊里的护士和一些病人家属窃窃私语起来,他们好奇的目光在随即紧闭的病房门处戛然而止。

上午9点,该病房里突然传出一声清脆的敲击声,一个曾经与司法机关打过交道的病人家属总算明白过来了,法院、检察院把法庭搬到医院里来了。

原来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被告人吴小丽(化名)身患恶疾,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她隐瞒这一情况,正常的参与诉讼。案件移送法院之后,她的病情急剧恶化,住进了医院。为了让被告人能正常参与诉讼,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经与法院协商,决定把法庭开到病房里,并且牺牲休息时间,将庭审安排在周末医院里人较少的时段里开庭。

被告人吴小丽(化名),鉴于你身体的特殊情况,我们选择周末在医院对你不公开开庭审理你的案件,希望你能事实求是的回答问题,保持好的认罪态度,你听清楚没有?”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公诉人汤晶萍在病房内开始了庭审讯问。

听清楚了”,病床上的吴小丽面色灰暗,轻声答道。

被告人吴小丽,本院起诉书指控你犯容留卖淫罪,你有无异议?”“没有!

庭审一分一秒、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和其良好的认罪态度,汤晶萍没有过多的讯问,并根据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相关规定,简化了庭审程序,仅用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庭审。

在最后陈述阶段,吴小丽连自己为自己争取从宽处理的话都没说,而是用有气无力的口气说出了:“其他没有什么,谢谢你们牺牲周末时间来给我开庭,给你们添麻烦了”。

这次开庭彰显了司法的人性化,方便和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细心的书记员小李发现,公诉人汤晶萍在庭审过程中会不时的揉一下头。

庭审结束后,小李问汤晶萍怎么有揉头的举动,她笑了笑,“没得事,你回去吧。”自己径直走进了医院的急诊大厅。原来,她自己因为淋巴结发炎导致发热、头痛,因为白天忙于办案,已经两个晚上挂急诊治疗,吴小丽案件开庭结束了,又是周末,她也不用晚上去看急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