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计委:二类疫苗通过省级交易平台集中采购

11.06.2016  09:51

  扬子晚报讯(记者 杨彦)今年3月份,山东非法疫苗案让所有人震惊,国务院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二类疫苗需要在省级采购平台上进行购买。日前,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下发了《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被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其产品2年内不得进入江苏医院。

  根据《方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第二类疫苗采购目录,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集中采购,确定中标产品目录(含价格);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交易平台公布的中标产品目录,在网上带量采购第二类疫苗,并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对生产企业在疫苗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诬告、相互串通报价,入围后拒不签订购销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的疫苗、擅自提供采购目录外产品替代中标产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取消产品入围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等处理。

  被列入不良记录的企业,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江苏全省任何药品集中采购,江苏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其产品,原签订的购销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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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