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出台2016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3.03.2016  14:35
        近日,泰州市农委制定下发了《2016年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各地全面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实施网格监管,排查问题隐患,瞄准整治重点,突出执法查处,推动合力共治,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明确,今年要通过强化养殖环节源头监管、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强化“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七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开展生猪屠宰环节拉网式大检查和“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添加“瘦肉精”、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动物疫病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意见》提出,要做到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承诺、实行网格化监管、强化行刑衔接、实施责任追究等七项保障措施,深入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强化政策支撑,加大经费投入,配齐监管人员,强化监管力量,确保任务细化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意见》附件分解下发了全市2016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施方案、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部级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实施方案、省级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实施方案、部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