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男孩不肯上学被父亲当街暴打 边哭边呕吐

28.10.2014  18:21

  10月26日下午5时,宿迁市民黄先生拨打媒体热线电话,称在市湖滨新区第一实小门前,有名男性家长正在暴打自己的儿子,原因是孩子不肯去寄宿学校上学。随后,记者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现场:父亲巴掌不停扇,儿子边哭边呕吐

  “叫你不听话,叫你不上学,我今天就打死你……”记者在学校门口看到,一名30多岁的男子揪着一个看上去7、8岁的男孩,边大声叫骂边拳打脚踢,还不时连扇男孩耳光。旁边一名30多岁的女子哭着数次上前阻拦,却被男子一次次推搡到一边。

  男孩哭喊着却躲闪不了,“”的一声呕吐起来。一名60多岁的老人原本坐在路边哭泣,这时跑到男孩身边,她一边给男孩擦着脸一边大声骂着打人男子:“你把我孙子都打吐血了,不要再打了……”说完,一把抱住男孩的身体,用手朝男子身上打去。

  “这个男人打的是自己的儿子,是在这个学校寄宿的一年级小学生。当天下午,孩子父母和奶奶一起将他送到学校门口后,孩子称不想去上学,家长哄劝半天也没效果,父亲就生气了,拖过孩子就打起来了。”报料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是送孩子到这所学校读书的,并且还认识这个男孩及他的父母,现场有不少家长都认识他们,但男孩的父亲非常暴躁不让任何人靠近。大家看孩子被打得很重,很长时间了,数次欲上前劝说,都被男子骂骂咧咧地呵斥走开了。

  这时,男孩的母亲见儿子被婆婆搂到了怀里,赶紧上前将男孩抱着,并大声朝孩子父亲哭喊着:“他是我生的,你凭什么打他啊?”围观的家长们这时也七嘴八舌议论开了,“毕竟才一年级啊,这么小的孩子不想上学也是正常的,应该耐心多哄哄,打能起到什么作用啊?打坏了可怎么办?”一名孩子家长摇头叹息道。

  律师:殴打自己孩子造成严重后果,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面对大家的愤慨,男孩的父亲辩解说:“我打自己的儿子不犯法,我教育他是天经地义的,难道这也有错吗?这是我自己家的家务事,别人没有权利干涉。”说完,便离开了现场。

  “殴打自己的孩子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吧?”面对黄先生的疑惑,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江苏高来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潮恩律师。李律师说,一些父母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他人无权过问,从法律角度讲,这种“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父母与子女之间虽然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李律师说,根据《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每个孩子自出生时起,就享有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受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法律保障他们的这些权利不受侵犯。因此,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家长随意打骂、体罚子女也是违反法律的。对于父母打骂、体罚子女的行为处理,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一般来说,父母经常打骂子女多数属于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由所在单位、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通过批评教育,或者一些行政处罚促使他们改正错误。但如若打骂情节恶劣,比如手段残忍、延续时间长、屡教不改等致使孩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