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虐狗棒打狗妈妈溺死小狗崽 警方称没法处理

05.02.2015  19:41

  元一名城小区居民和保安收养的流浪狗汪汪一家被虐杀的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读者的关注与愤怒(本报2月4日《男子虐狗棒打狗妈妈溺死小狗崽》报道)。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希望能找出并惩戒施暴男子。心理学人士说,如果虐狗男子需要帮助,我们欢迎。

   1小区居民谴责虐狗行为

  昨天傍晚时分,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调查。在小区里遛弯的居民们都在议论着虐狗一事。“这人谁啊?太狠心!没良心!”居民们都在愤怒地谴责着施暴男子。

  位于小区17号楼的南保安室,与汪汪的窝正对相望,这里聚集了大批居民。一些人在围着保安,希望能获悉更多真相。部分不知情的,捧着当天的《合肥晚报》,希望了解汪汪一家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惨剧。

  昨天曾接受记者采访的程女士说,有几位男邻居得知施暴男子可能就住在17号楼,他们甚至要一起上楼,一家一户地查。“说要找出这个男人,当面问问他如何下得了手!

  虐狗事件令业主们十分愤怒,小区物业及保安也希望通过本报,呼吁大家消消火,冷静下来。“感谢大家的爱心和对汪汪一家的关注。”一位与汪汪感情很深的保安擦着眼泪说,希望汪汪和它的孩子都安息,希望小区里、社会上少一些被抛弃的小动物。

   2警方称目前没有办法处理

  虐狗男子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惩戒呢?很多市民看过报道后纷纷致电本报表达自己对虐狗男子的不满。同时,不少读者委托本报向警方报案求助,希望找出男子并加以惩戒。

  今天上午,记者以市民的身份拨打了110报警。警方接警后先是询问被打死的狗是否伤人了,在确认没有伤人后,警方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难以对此行为作出惩戒。“我们昨天也都看到报纸了,媒体已经对这件事进行了报道,你们可以寻求媒体或者法律的帮助。”接警人员表示,这起事件属于道德范畴,警方目前也没有办法处理。

  对于这起严重的虐狗事件,相关动物保护法律就不能予以支持?记者随后采访了律师方达夫,他表示,目前我国仅有的涉及保护动物的法律是2004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狗不是野生动物,所以不受该法的保护。“由于缺乏专门法律支持,虐待甚至虐杀狗的行为,警方确实找不到适用法律条文进行处理。

   3愿为虐狗男子提供心理咨询

  高新区心理学会会长陈小虎也通过本报关注到了这起虐狗事件。“知道大家都很气愤,我来说两句。”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兼任)的他说:“人的任何行为背后都有动机,也就是需求,最终体现为行为。”据陈小虎分析,虐狗男子心理可能长期处于阴暗和受压状态,最后扭曲,产生虐待心理,伤害动物便成了他缓解压力的方式和借口。

  陈小虎呼吁,现代人工作生活压力大,心理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以一种合理的途径适度地宣泄情感,可以缓释情绪,缓解压抑,比如向好友倾诉,用笔写下心情,多运动,多交际都是很好的泄压方式。

  “心理不健康,一定要及时干预。”陈小虎说,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引起大家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他表示,高新区心理学会愿意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心理咨询,也愿意为这起虐狗事件中的男子提供帮助,“只要他来,我们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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