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称家境贫寒 将贼手伸进查报站

07.01.2016  09:04

一名南通男子因为家庭贫困,竟然想到了盗窃,且将贼手伸进了警方的查报站。日前,该男子被市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

 

贼手伸进警方查报站

 

2015年10月中旬,我市姜八公路上的一处查报站丢失一台电视机,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发现,盗窃者是一名青年男子,他趁着半夜时分用工具撬开了查报站的门锁。让人震惊的是,这名男子竟然还趁着当天没有值班人员在,堂而皇之在查报站内睡了一晚上。一个多月后,我市又一处查报站内丢失物品,监控显示和先前的盗窃案是同一人所为,警方立即对这两起案件并案调查。

 

然而,行窃者并未就此收手。2015年11月下旬,窃贼来到九圩汽渡附近一加油站,窃得加油站内一台笔记本电脑,他正准备离开作案现场时,触动了站内警报器。加油站工作人员合力将其围住,扭送至市公安局江阴园区派出所。

 

经过调查确认,涉案男子吴某28岁,南通人。吴某原本在江阴打零工,由于工厂效益不佳,便来到靖江。来靖不久后,身边所带钱财用尽,吴某便想到了行窃。从2015年9月份至被抓获当日,吴某共偷窃五次,涉案金额2000元左右,盗得物品全部被变卖。

 

辩称家庭贫困无路可走

 

吴某落网后,民警在审查中发现,吴某除了不善言辞外,似乎还有着什么担忧。经过多次沟通,民警得知吴某家庭贫寒,他担心自己被抓后家里就断了“经济来源”。

 

为了确认吴某的家庭情况,民警赶到南通调查。原来,吴某有一个8岁的女儿,正在上小学。吴某的父亲几年前摔伤,一直瘫痪在床。妻子因为家境贫寒离家出走。见到这样的情景,民警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民政部门,请他们给予吴某家庭一定的关心。

 

我知道错了,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我没有办法。”在民警面前,吴某说出了自己的内心想法。然而,贫困并不是行窃的理由,2015年12月初,吴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鉴定确认其应担刑责

 

得知吴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吴某的母亲和另外几名亲戚匆匆来到江阴园区派出所,称吴某患有精神病,所以才会做出这些不理智的事情,请求警方宽大处理。

 

可是民警认为,在与吴某的沟通中,除了发现他存在一定的语言障碍外,言行表现上并没有其家人所说的“精神病”。而且在审查初期阶段他也试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为验证吴某家人的说法,也为了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案件,民警带着吴某前往扬州五台山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了专业的精神病测试,结果显示吴某思维清晰,完全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在科学结论面前,吴某的家人没有过多辩驳。后经市人民法院审理,吴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