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协助他人非法拘禁“嫌疑人”获刑

08.01.2015  18:21

  中国江苏网1月7日讯(记者 彭颂珂 通讯员 许清华 郭新)遭遇不法之事,首要的应该是报警求助,而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去臆测,更不能以暴制暴。1月7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非法拘禁案,年近30的洪磊就因为帮助自己的哥们儿拘禁一名盗窃“嫌疑人”而获刑。

  去年10月的一天,高峰(已判刑)从外回来发现家中被盗,自己放在床头柜子里的8万元钱不翼而飞了。经过一番“推理”,他认为一起打工的张原嫌疑最大。抱着“宁错过、不放过”的想法,他叫上自己的哥们儿洪磊、赵宁(已判刑),找了个借口将张原带至一个废弃工厂内。高峰让张原把钱交出来,但张原始终不承认是自己做的。随后,高峰有事离开,便将“审问”的事情交给了洪磊二人。为了尽快使张原“认罪”,洪磊二人手持木棍对张原进行殴打,最终逼迫张原“承认”自己偷钱的事情。但此后高峰、洪磊三人却没有收手,非要张原还钱才放其离开。他们先后将张原带到宾馆、健身房内,非法限制张原人身自由48小时。最终,眼看张原实在拿不出钱来,高峰三人才放其离开。回到家后,惊魂未定的张原赶忙报警,洪磊遂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洪磊曾因阻碍执行公务、吸毒、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洪磊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洪磊有期徒刑七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