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使用好友手机给自己转钱被判刑

07.09.2018  15:25

  一男子趁好友睡着,拿起对方的手机通过暗中记下的密码将钱转进了自己账户。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盗窃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罗某和阿明(化名)彼此把对方视为朋友。一天,阿明发现自己的微信上转出去几笔钱,经查询发现,这几笔钱都转到了罗某的微信账户。阿明找罗某理论,罗某承认是自己趁阿明睡着时,用阿明的手机和微信往自己的微信账户上转钱。事后,罗某迟迟不还款,最终阿明选择了报警。2018年1月,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南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罗某依法提起公诉。(记者唐荣 通讯员邓桦 杨钦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