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到假手机退款后称满意 消协:应赔三倍

13.03.2015  14:34

  新华网南京3月13日电(杨梦奎) 海安县一男子在淘宝网上买到一台假苹果4S手机,在当地消费者协会(下称消协)介入后,淘宝方面同意退其货款及鉴定费。尽管该男子对此表示满意,但当地消协却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应假一赔三。

  2014年11月,海安男子张先生在淘宝网一家店里花1600元买了一台苹果4S手机,当时店家承诺是全新正品,可买回来20天不到手机就出现了问题。当张先生找卖家处理时,对方的阿里旺旺一直处于离线状态。无奈之下,张先生拿到苹果专卖店去维修却被告知买的是“假冒手机”。而此时,该卖家的网店已经被封。终于等到有一天卖家上线时,张先生又联系其要求再买一台同样的产品,卖家在聊天窗口发了一条外挂链接,被张先生用手机拍了下来。之后,张先生找到海安消协,并对手机进行了检测鉴定,确定为假冒产品。在海安消协介入后,淘宝方面退了其货款及检测鉴定费用。

  对此,张先生表示比较满意,但海安消协却不认同,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张先生应得到三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