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电话诈骗1700人次获刑 海安检察:超500人次可定罪

03.01.2017  10:32

  拨打诈骗电话1700余人次,男子虽然诈骗金额未达够罪标准,但仍未逃脱法律制裁。因为根据新近颁布的《“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即可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昨天,经江苏省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陈某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他也成为《意见》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首个以拨打诈骗电话次数定罪的电信诈骗分子。

  “猜猜我是谁”来吸金

  今年5月22日下午,我市某高校的小章(化名)接到一个手机尾号为2508的来电,对方称是小章老家的朋友,让小章猜猜是谁。小章听声音像老同学小吕,对方说是的。小章问对方怎么换号码了,对方称之前的号码不用了,小章就没再怀疑。之后,对方称来到了江苏,但缺钱,想向小章借钱。小章同意后,对方报了一个银行卡号。小章于次日通过余额宝转给对方1300元。次日,小章觉得不对劲,拨打老同学小吕之前的号码,小吕说没有向其借钱,小章知道被骗,遂向警方报案。海安县公安局调取小章汇款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该卡5月23日收到从小章余额宝转账人民币1300元,次日在广东省茂名市消费1295元。

  此前的5月11日傍晚,租住在我市一家宾馆的小朱接到同样尾号的电话,对方首先问小朱记不记得他是谁,语气跟小朱很熟,当时正好小朱单位倪总在旁边,小朱就随便问对方是不是倪总,对方说是的,小朱知道对方是骗子,就挂了电话。与小朱一样,许多人都接到了类似电话,但因没有损失而未报案。

  拨打诈骗电话1719人次

  海安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上述手机号码以“猜猜我是谁”的方式拨打海安县及周边地区电话实施诈骗,经技术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即立案侦查,于今年7月9日赴苏州抓获陈某,并扣押了相关手机。经初步侦查,陈某从今年4月开始到案发前,使用该手机拨打诈骗电话,手机卡系从网上购买,这张卡一直放在手机中用于拨打诈骗电话,陈某从网上搜索南通地区的号段前7位数,加上自己编的后4位数组合成11位数的手机号码按顺序拨打。该手机和该手机卡一直是陈某自己使用。

  据了解,陈某今年25岁,广东省电白县人,小学二年级文化,曾于2012年因电信网络诈骗6.9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检察机关查明,陈某拨打的诈骗电话并不止于南通地区号段。今年4月18日至7月9日间,他以南通、南京、苏州等地区号段为电话诈骗目标,采用拨打电话让被害人先猜其身份、后冒充熟人向被害人借钱的方式实施诈骗,先后向海安县居民小徐、如东县居民老张、南京市居民老李等不特定人,拨打诈骗电话1719次,并于今年5月23日骗得被害人小章人民币1300元。

  犯诈骗罪(未遂)领刑

  陈某的诈骗得手金额虽未达到电信诈骗3000元的够罪标准,但新近出台的《“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符合诈骗罪(未遂)构成要件,且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符合酌情从重处罚情节。尽管陈某“零口供”,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