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巨子状告行业协会 主张停止侵权索赔4999万元

08.01.2016  12:00

  中国江苏网1月8日讯 1月6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媒体交流会,介绍全资子公司远东电缆与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诉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侵害荣誉权一案相关情况。据悉,这项诉讼已获宜兴市人民法院受理,索赔金额4999万元。作为电缆业龙头,远东电缆及远东控股集团缘何与行业协会对簿公堂?

  这起案件起因于2015年11月22日电线电缆分会等多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抵制“江苏省光电线缆商会”、北京佰策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开展所谓“价格监察提示”活动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认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假借“商会”和中立第三方的名义,打着“行业自律”和“行业自净”的幌子,向一些客户及社会发布所谓“监察提示函”,目的却是打击市场上的同行和竞争对手。此外,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还向国家相关部委和江苏多个部门发出“沟通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听取广大企业的集体呼吁,立即制止“江苏线缆商会”与“中缆在线”网站的“相关违法行为”。这些内容在中国电线电缆网等行业平台上发布,并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导致远东声誉严重受损、股价下跌等,因此要求该分会赔偿相应损失。

  “《监察提示函》是江苏线缆商会在法律顾问委员会帮助下,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以及《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借助第三方价格监测机构对重点工程项目线缆招投标价格调查与分析结果。”远东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蒋锡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江苏线缆商会”由12家知名光电线缆企业发起成立,是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主体合法。行业自律和监察工作是抵制行业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重大举措; 《提示函》、《监察提示函》是商会经合法程序通过的民主决议事项。

  作为原告,远东电缆等认为,被告的《联合声明》及《汇报函》、《沟通函》构成了污蔑、诋毁,要求行业协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4999万元。

  此次诉讼对于中国电缆行业发展意味着什么?针对记者的提问,蒋锡培表示,一切哄抬价格、低于市场成本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当行为,都应该付出相应代价。“作为江苏线缆商会的理事长单位、国内电缆行业的龙头企业,远东要做的就是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使用户能够真正使用到有质量、有品牌、性价比高的产品。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市场乱象加强监管,同时欢迎媒体对行业发展进行监督。”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