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 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电梯

06.06.2015  12:44

龙虎网讯 每户只需投保1元钱左右,如果电梯发生事故致人死亡或伤残,受害人便最高可获赔80万元。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先从公共场所开始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到今年底,力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参保率8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梯参保率50%以上;而到2017年底,基本覆盖全市在用电梯。

住户和物业公司只承担两成保费

根据《意见》,南京市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都应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主体是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

对在用电梯,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2∶3∶5,非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5∶4∶1,别墅电梯由产权所有人单独全额投保),每年投保1次;对新安装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安装单位投保1年期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那么,居民一年到底要交多少保险费呢?《意见》明确,垂直升降电梯的年保费基础价格为每台93元,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为每台95元,新安装电梯为每台98元。具体到每台垂直升降电梯,保费的具体数额与使用年数、维保单位星级和出险系数等因素有关,最终保费不低于基础价格的80%。

拿居民住宅楼来说,一般装的都是垂直升降电梯,电梯所有权人是住户,使用权人是小区物业公司。按一部垂直电梯基础价格93元来算,其中八成保费电梯维保单位和检验机构出了,只剩18.6元需要住户或物业公司出,按一般高层住宅至少有20户住户计算,分摊到每户也不到1块钱。即便是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或者算上其他因素,致使实际保费有上下浮动,但每户要出的钱基本也都在1元钱左右。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南京的电梯安全责任险分为第三者部分和雇主责任险部分,第三者部分针对电梯所有权人(即住户)以及各类办公楼、写字楼电梯和公共场所电梯的使用者,垂直升降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赔偿限额相同: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含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80万元(其中含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

雇主责任险部分指的是电梯的安装单位、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及检验机构的雇员赔偿,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48万元(其中含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4.8万元);雇员每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投保电梯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属非投保人责任,比如事故由乘坐电梯的人乱按按钮等不正当操作引起时,将实施无责救助。每台电梯每次事故无责救助额度限额为10万元,其中每人不超过3万元。

此外,投保电梯发生意外未造成人员伤亡,经有权部门认定为非投保人责任但为第三者本身原因的,对第三者给予一定救助。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李袆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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