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正式颁布申请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核对标准

21.07.2016  21:18

      近日,常州市正式发出《关于明确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的通知》。

      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金融资产标准是打造公平诚信救助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依法、专业、精准救助的客观要求。2015年,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核对系统与全市涉及个人业务的商业银行联网,实现了实时核查全覆盖,为查询申请救助家庭的金融资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新规明确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核对基数标准值为3.5万元,低保金融资产标准根据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数量,按规定依据标准值适度调节:1人户,按标准值上浮20%;2人户,每人按标准值上浮10%;3人以上户(含3人),每人按标准值计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未成年人、在读高等院校学生、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的,本人按标准值上浮20%;低保家庭成员中有患重残或重病人员的,本人按标准值上浮40%。

      新规同时明确,申请低保家庭成员金融资产一年内支出有单笔超过低保标准12个月数额的,或者累计支出超过低保标准24个月数额的,申请人应当书面向审批机关说明其主要用途,并提供相关凭证。

      新申请低保户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常州市民政局也将对存量低保户分三步稳妥推进实施,首先从人均10万元以上的开始清退,其次清退人均5万元以上,第三步清退人均3.5万元以上,直至清退结束。对确有困难的将利用临时救助办法适当进行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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