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月15日起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 申办需4步

16.06.2015  15:54

  

  吕双红领到南京第一张居住证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摄

  昨天,南京正式启用居住证。上午,在建邺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湖北妹子呂双红第一个拿到居住证,前几天她就交了材料。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警方了解到,居住证的申办需要分四步。

   上午9点多就有几十人排队办证

  昨天上午9点多,住在建邺区金穗花园的吕双红来到莲花派出所,等待领取居住证。同时,还有附近几十位外来人员也在排队办理居住证,等待填表、拍照,信息采集。

  吕双红今年27岁,来自湖北枝江,和丈夫一起在南京工作,但两人都没有南京户口,只是办理了纸质的暂住证。吕双红对居住证很期待,对将来能够享受的公共服务也很期待。吕双红介绍,她的女儿在老家,目前还不到上学的年龄。今后他们也想将女儿接到南京来上学,有了居住证,相信享受的市民待遇会越来越多,孩子上学等问题也可能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公共服务将与居住年限挂钩

  与暂住证相比,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有什么不同?这是很多外来人员所关心的问题。据南京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政委卢伟介绍,居住证制度是要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推动流动人口管理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说白了,就是居住时间越长,享受的各项待遇越多。

  卢伟称,就目前而言,领了居住证后所享受的待遇和暂住证相比还没有实质性变化,持居住证者可享受申领驾照,办理机动车注册、办理社保、接受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今后,南京相关部门会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

  相关问题解答

  问:居住地和工作地在两个区,应在哪办居住证?

  答:应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

  问:居住证遗失、被盗、损坏怎么办?

  答:如居住证损坏不能辨认,请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居住证换领手续,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如证件已遗失或被盗,请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换、补领居住证要交工本费20元。

  问:如居住地址等基本个人信息改变,需要换领新的居住证吗?

  答: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变更登记,无须重新申领居住证。

  问:居住证是长期有效的吗?

  答: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问:有些部门要求我必须住满一年才享受相应待遇,办了居住证后怎么证明我住了一年?

  答:年内办理居住证后,原先办理的暂住证要保管好,以方便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使用。同时注意每满12个月之内到居住地派出所签注,便于计算您的连续居住时间。

  问:在南京工作的香港人,能在南京办理居住证吗?

  答:不能。按照《江苏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居民在江苏的居住登记和证件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问:现役军人可以办居住证吗?

  答:不可以,但南京一些基本公共服务凭军人身份证就可享受。

  问:在江苏省其他地方办理了居住证,如到南京工作,需要办新的居住证吗?

  答:居住证为一人一证,全省通用,到南京后只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点登记即可。

  问:居住证一定要本人申领吗?

  答:未满16周岁的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办理时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流动人口,可委托亲属代为申领,办理时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件和书面委托证明。(李绍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