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超额用水拟加价收费 不循环用水将受罚

14.01.2016  10:41

  昨天,《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审。记者注意到,草案修改稿新增对用水大户的管理内容。其中明确,对于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较大的单位,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供水主管部门下达用水计划。对于这些计划用水户来说,不仅要接受政府部门考核,而且一旦超计划使用公共供水,将对他们实行累进加价收费。累进加价收费的加价部分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草案修改稿中还特别增加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用水奖励制度。另外,不循环用水还将受罚。(鹿伟)

  收费标准

  超计划取水5%-10%的

  加收一倍水资源费

  超计划10%-20%的

  加收二倍水资源费

  超计划20%-30%的

  加收三倍水资源费

  超计划30%以上的

  加收五倍水资源费

原标题: 江苏超额用水拟加价收费 不循环用水将受罚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