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地10条意见

15.03.2017  19:36

      《意见》对产业用地的范围、优先保障用地空间、改革产业用地供地方式、支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低效用地开发、鼓励提高用地效率、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建立共同监管机制及构建核验评估制度等10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意见》规定,产业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供应;对列入国家和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及产业政策禁止投资的工业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供应土地;对列入国家和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产业政策控制投资的工业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供地。(平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