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扩大生态葬奖补范围 节地葬逝者奖励1000元

12.03.2016  14:12

  3月11日下午,市殡葬管理处组织百名媒体记者、行风监督员和市民代表“探访人生终点站”,参观墓园,实地了解生态葬、节地葬式。记者现场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生态葬奖补政策,将原先的“三不留”(即,不留名、不留灰、不留碑)改为“两不留”(即,不留灰、不立碑)。今后,选择树葬、花坛葬、雨花石葬等节地葬式的,可以留名,同样享受一次性奖励1000元。

  2014年,殡葬部门推出了“不留名、不留碑、不留灰”的生态葬,凡在市属8家经营性公墓选择“三不留”的生态葬,给予每户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从目前执行的情况来看,市民对生态葬的接受度不高。一年来,仅有200余人选择生态葬,而选择领取千元补贴的逝者家属不足60人。”市殡改办主任叶正声表示,经过调查,市民不愿选择生态葬,不去领取补贴,除了爱面子、思想观念有待提高外,想在去世后保留个名字是个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鼓励市民选择生态葬式,南京扩大了生态葬奖补的范围,从原先的“三不留”改为“两不留”,即,对在经营性公墓实行不留灰、不立碑生态葬的逝者,免除实施生态葬所需落葬服务费用,赠送价值1000元以内的可降解骨灰盒,同时一次性给予每穴1000元奖励。“不留灰、不立碑是指将逝者骨灰用可降解骨灰坛装殓深埋于地下,地面栽花、种草或植树,不单独立碑。但是在墓园内指定位置免费镌刻逝者姓名作为纪念,以便亲属祭扫。”该负责人介绍,经过一段时间后,埋在地下的骨灰坛自然降解,与大地融为一体,此葬区可以循环利用。

  凡我市户籍人员,在南京殡仪馆、六合殡仪馆、高淳殡仪馆、溧水殡仪馆等4家殡仪馆火化,到普觉寺陵园、西天寺陵园、雨花功德园、隐龙山陵园、仙灵陵园、岱山陵园、南象山陵园、龙王山陵园、金陵华侨陵园、江宁区鲤鱼山公墓、浦口区二龙山公墓、六合区朱家山公墓、溧水区美人山公墓、高淳区游山公墓经营性公墓内实行生态葬的予以奖补,公益性公墓不在奖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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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