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大组织开展生态红线区域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29.09.2015  13:42

  生态红线是保证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为进一步推动新《环保法》在常州的贯彻实施,督促政府着力加强对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确保生态体系的和谐平衡和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提高。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张耀钢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市环保、财政、国土、水利、农委、规划等部门分别就各自的保护职能进行了汇报。并先后赴金坛、溧阳、武进和新北区,实地检查了坚峰砖瓦厂遗址复垦工程、水母山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滆湖备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小黄山生态公益林等生态红线区域。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地查看后,就进一步推动新《环保法》实施,切实做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提出了抓住契机、调整规划;突出重点、破解难点;营造氛围、强化监管三点要求。(常用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