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召开司法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座谈会 凝聚共识 保护洪泽湖

15.10.2015  10:34

  10月12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在泗洪洪泽湖湿地保护区召开司法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座谈会,泗洪县委常委、洪泽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处主任马向东,宿城法院代院长耿辉,省洪泽湖渔管会、洪泽湖国家级湿地保护区管理处、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泗洪县检察院、公安、水利、国土、环保、农委、林业局等单位、宿城法院生态审判条线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参加会议。
  耿辉介绍了生态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四个工作措施及工作成效:一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二是拓展恢复性司法机制,三是加强生态量刑规范化,四是构建多方联动协调机制。近年来共受理案件437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5件,其他案件360件。有力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会议围绕洪泽湖保护九大难题深入开展讨论:当前洪泽湖生态保护面临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当前湖区生态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行政执法与生态审判衔接机制问题,涉及环境类案件审理如何依法适用监禁刑,如何推进恢复性司法机制,如何破解生态案件中的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的现象,如何实行诉前禁令,如何运作以公益诉讼中的民事赔偿金和刑事案件被告人罚金为主的公益基金,如何构建保护洪泽湖生态环境长效工作机制。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各自领域执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坦率交流。马向东认为:面对洪泽湖区域日趋严峻的生态环保形势,要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生态环保新问题,多方联动、重拳出击,以实际行动维护洪泽湖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洪泽湖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社会效果。耿辉表示,宿迁市生态法庭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洪泽湖保护工作:一是创新办案方法,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二是加强联动协调,及时掌握各执法条线的动态,提高审判专业水平和生态审判质量;三要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和地方机关的联系互助;
  会议达成共识:当前洪泽湖保护任重道远、刻不容缓,保卫“母亲湖”是大家共同的职责,会后,将共同努力,建立生态联动交流机制和平台,形成生态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