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

14.08.2019  22:18

记者昨日从靖江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江苏省、泰州市和我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本月起,靖江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强化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守护“靖顶蓝天”。

VOCs是指化学性质活泼、具挥发性、会产生危害的一类有机物。VOCs对环境产生了严重危害,会诱发雾霾天气,破坏臭氧层,造成温室效应等。

靖江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将重点针对我市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存、印染等7个行业,重点抽查“全市重点行业VOCs总量核算系统”中占行业排放量80%以上的企业,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以及涉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情况。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8月1日持续至9月30日,分动员培训、梳理自查、强化督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行动中,靖江生态环境局将配合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对照国家、地方标准,检查废气有组织排放达标排放情况,通过监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等,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并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局将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发现直排、偷排等恶意违法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涉嫌犯罪的,结合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昆仑行动”,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结合全省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对低端落后、VOCs排放高、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生态环境局将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每月向社会公开,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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