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发展 高淳保障"特色小镇"绿色发展

26.01.2017  19:33

  为强化对生态环境发展的司法保障,更好服务本地“生态立区”发展战略,1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出台《服务与保障“特色小镇”绿色发展若干意见》。

  高淳区桠溪镇是去年10月14日住建部公布的全国首批、南京市首个“特色小镇”,也是全国首个国际慢城所在地。为更好把检察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和全市检察机关争创大局,新年伊始,高淳区检察院在前期成立“国际慢城”检察工作站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服务与保障“特色小镇”绿色发展若干意见》。该意见围绕从严打击破坏小镇生态的刑事犯罪、加强对破坏小镇生态案件的监督力度、从严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等六个方面,充分整合刑事司法、民行检察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多个职能部门展开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小镇范围内的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形成保障生态环境合力。

  据了解,近两年来高淳区检察院紧紧围绕高淳“生态立区”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电捕鱼”、滥伐林木等破坏辖区生态资源的行为。该院通过开展保护固城湖生态资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行为等多个专项行动,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滥伐林木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9件31人,为维护高淳这一片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