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开展国家生态市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整改提升行动

17.09.2015  22:25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要求,淮安市近日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国家生态市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整改提升行动。

  整改提升行动共分10项内容,主要为:水环境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通过进一步强化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集中整治,推进城市备用(应急)水源建设,不断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和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城区范围内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市县区两级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进一步强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机动车源污染物总量减排、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升水、气、声、辐射和生态环境质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重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城区控源截污工程,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水、废气、噪声、污泥达到相应的创建要求,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城乡垃圾收运处置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保障城乡生活垃圾“四级”收运处置体系正常高效运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处置流程规范,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企业环保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环保政策法规贯彻实施、目标责任制落实、污染隐患排查整改、企业环保规范化建设(含一企一档)、稳定达标排放、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禁抛、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以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依法规范处置工作,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项目)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环境风险防范信访应急。进一步强化全市环境信访、环境信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红线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红线保护、生态农业、畜禽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公众满意率调查。以“生态淮安共建共享”为主题,深入推进“十二大”绿色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生态创模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经验和典型,不断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 陆彦平 汤向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