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民生 听民意:南京民生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23.12.2016  14:39

      “家里住了多年的老小区改造出新了;小孙子的成绩也越来越好;生病报销比例提高了;自己和老伴有个头疼脑热不用麻烦子女,社区服务就上门了……”一些好事都和自己搭上了边,谈起这些年的变化,67岁、家住秦淮区的刘女士如数家珍,直言日子过得更幸福了。

        这一变化的背后,既表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也是南京财政“账单”里民生支出的具体体现。2016年即将进入倒计时,打开今年的财政“账单”,民生部分的“清单”依旧占据很大比重。多年来,南京财政部门始终秉持着“财政为民”的理念,这让南京这座六朝古都的民生幸福显得更加给力。

        2016年,不少南京居民表示最深的印

        重民生,共建一个“温暖家

        今年市财政住房保障资金预算安排共3.4亿元,用于公租房购建和管理、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及补助区县住房保障工作;争取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亿元。与此同时,自今年7月1日起,南京开始实行最新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政策,完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让老百姓人人有房住、人人租得起房,加快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家住秦淮石门坎天坛村小区的赵阿姨跟记者说了很多:“我们小区是20多年前建的,好多地方都漏水,道路也坑坑洼洼的,车棚子也东倒西歪,好多人家还搭了违建,搞得路都不好走,万一失起火来救都没得办法救。现在整个大变样了,跟个新小区一样,我们老人不就图个幸福安稳的晚年嘛!”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南京财政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结合南京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和财政工作职能,会同市房产局做好《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行动计划》政策研究和落实,对特别困难区实行再补助,把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财政关口。今年,全市共完成36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惠及居民1.54万户,市财政拨付各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33.5亿元。安排资金3亿元,支持全市184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全面启动,在经过拆违整破、立面出新、车棚拆建、道路修补等整治后,小区面貌将焕然一新,大大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听民意,筑牢教育之基

        一个普普通通三口之家,除了吃穿住行,“教育”也一定是关注的焦点。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3.39亿元,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了市“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财政部门将生均公用经费定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对于寄宿学校的孩子们,按照年生均不低于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经费的8倍拨付。同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学杂费用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进行了减免。

        不仅如此,为进一步完善高中经费保障政策,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南京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财政拨款标准,由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且细化到学生军训、住宿、服装、交通等军训费用也有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同时加大了足球进校园的投入力度,安排青少年足球专项经费1950万元,以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除此之外,市财政部门着力推进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强化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投入,精心筹办保障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兑现青奥会承诺。

        暖民心,各项补助“水涨船高

        “一荤两素一汤,有带鱼、炒萝卜丝、大白菜,五六块钱一顿饭。”在西善花苑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刚吃完饭的张大爷来到阅览室准备看书。用张大爷的话说,子女不在身边,一个人在家闲着无事,来这里过一天觉得很充实。

        今年南京着重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形式,强化各类困难老人托底保障,推进“医养融合”模式建设,满足老年人各项护理需求。据了解,今年南京共安排1.845亿元,按每个社区30万元的标准,1:1配套设立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增强社区为民服务能力,解决社区居民身边的急事、难事,在补助方式上则实行了差别化补助、区级统筹。

        “暖民心,财政要多做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着重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南京通过财政资金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截至目前市级财政已累计支出15.48亿元用于“四补一贷”、稳岗补贴及就创业各项补贴扶持政策。

        在社保待遇上,南京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345元/月,实现城乡同标。同时,今年被征地人员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每月增发45元,达到375—515元。而且自7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750元/月,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同步提高。

        与此齐头并进的是医疗保障和应急体制。今年南京提高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达到人均72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550—910元,其中老年居民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60元,其他人员补助标准提高到430元。同时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加大医药费用管控。

        此外,南京还将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取消了住院和门诊大病年度救助封顶线。对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并保障困境儿童生活及发展权益。

        “民生是刚性需求,而且随着时代发展,不断进步。下一步,南京财政还将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明年,市财政将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优先保障社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公交、社会治理等民生领域支出,着重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民生财政建设上做得更好、更有特色。(宁才 杨欣 张安琪 李梦媛)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