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5.07.2016  15:19
 近日,珠海市出台《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体系建设。
  根据《办法》,该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包括珠海本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为民营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扶持方式上,珠海将通过补助等方式实行事后支持。其中,针对民营及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珠海将对本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一年度开展的平台建设或中小微企业服务活动,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每个示范平台每次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针对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珠海将对融资担保公司上一年度开展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单个担保公司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