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视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

26.01.2015  18:16

【光明日报·国学】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周国林 张祥干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他高度概括我国历史上的治国方略,指出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古代治国立政思想,“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认为“治理国家和社会,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影子,历史上发生过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为今天的镜鉴”。习总书记这段话所总结的治国理政之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堪称传统政治文化的精华。笔者不揣浅陋,试分五点略论之。

民本”是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石

民本思想发源于上古,发展于西周,成熟于春秋战国,且被历代治理事实所证实。《尚书》记载,虞舜时,皋陶说过:“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皋陶谟》)大禹说:“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大禹谟》)并且对后世留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五子之歌)的训诫。殷商时,盘庚对民众有言:“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盘庚中》)周朝取代商朝,周公总结前朝治乱的经验教训,指出“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酒诰》),并把民情和上天意志相连,所谓“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康诰》),发展了民本思想。春秋战国社会大动荡,民众作用更加凸显,民本思想受到有识之士重视。季梁说:“夫民,神之主也”(《左传》桓公六年);史嚚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庄公三十二年);楚国搜刮民财,斗且认为:“积货滋多,蓄怨滋厚,不亡何待?夫民心之愠也,若防大川焉,溃而所犯必大矣”(《国语·楚语下》)。诸子百家治国思想各有所重,民本却是共识,比如,孔子认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即配得上“”的称号(《论语·雍也》);墨子说:“民生为甚欲,死为甚憎,所欲不得,而所憎屡至,自古及今,未有尝能有以此王天下、正诸侯者也”(《墨子·尚贤中》);《管子》说:“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治国》);《韩非子》说:“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问田》)。孟子的“民贵君轻”与“民心”之论,更将先秦民本思想发展到新高度。

先秦时期形成的安民、爱民、利民、得民心等丰富的民本思想,后世续有发挥,历代史实也证实了民本思想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汉初的文景之治离不开采取减轻赋税、与民休息的政策;诸葛亮出色的治理能力,体现在其“为政以安民为本,不以修饰为先”(《三国志·蒋琬传》);唐代贞观君臣深以“隋主为君,不恤民事,君臣失道,民叛国亡”为诫(《册府元龟》卷五十八),谨记“君舟民水”;明太祖厉行“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明太祖文集》卷一)的农本政策,清代康熙帝训导官员“凡为政者,只求实惠及民而已,何必以美名自讬哉”(《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第二集卷三十八)?整体上均取得较好治理效果。民本思想之所以成为传统政治文化的根基,在于它认识到民众是社会的主体,民众利益和诉求是一切社会治理的基础。政治文化中的相关论述,往往是以民本为中心和基础而展开的。

德治”是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

在古代礼乐文明中,社会治理主张实行礼治,也就是德治,这是民本思想在治国理政上的必然结果。最早记载德治的传世文献依然是《尚书》,皋陶说:“允迪厥德,谟明弼谐。”(《皋陶谟》)周代以德和天命转移解释夏商周更替,“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蔡仲之命》),因此要“慎德”(《旅獒》),做到“恫癏乃身”“若保赤子”(《康诰》)。周厉王时,芮良夫说:“民归于德。德则民戴,否则民雠。”(《逸周书·芮良夫》)春秋时,郑国大夫子产说得更直截了当:“德,国家之基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德治的根本,是正确处理好礼与法的关系。在具体实践中,周公主张“明德慎罚”,他代表周成王对康叔作出训诫:“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悔鳏寡,庸庸,袛袛,威威,显民。”以明德为原则,就需“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即断案刑罚要合理,不能凭个人喜恶(《尚书·康诰》)。后来孔子也明确提出要“为政以德”,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为此,要先德而后刑,德主而刑辅,“不教而杀谓之虐”(《论语·尧曰》)。周、孔之论,为孟子、荀子所继承。孟子从德、仁出发提倡仁政,荀子从礼出发推重礼治,隆礼而重法。西汉独尊儒术后,德治逐渐成为全社会认同的核心治理理念,周代的“明德慎罚”被发展成为“德主刑辅、礼法合治”的基本策略。

古代思想家还从礼法的起源上强调德的重要性,提出法要符合民众的要求和意愿,《慎子》曰:“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商君书》曰:“法令者,民之命也。”(《定分》)法和刑在执行层面重公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韩非子·有度》),“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贞观政要·刑法》),均表明法刑的精神是公、信、义等德之范畴。德与礼的关系更为紧密,朱熹在《中庸章句》中概括为:“德者,礼之本也。”因此,正确处理礼法关系,“道之以德”,这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