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将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30.12.2014  10:09
  继连云港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工作站成立之后,近日,东海县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协作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不久的将来,港城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将实现无缝衔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将对我国环境法律秩序的构建奠定基础和起到核心作用。

  为深入推进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东海县环保、检察、公安部门经过前期调研、协调组织,于近日成立了东海县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协作办公室。据了解,该县“两法衔接”协作办公室成立后,将充分发挥检察、公安、环保部门各自优势,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破解执法难题,凝聚执法合力。有望有效解决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担负的监管重任,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面临的“以罚代刑”和“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阻力大”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环保部门在处理重大案件、涉嫌犯罪疑难案件时,通过“一对一”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可以提请公安、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利用公安、检察机关的司法强制手段,及时、全面固定涉嫌犯罪案件证据。

  今年以来,东海环保部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70余起,关停取缔非法企业20余家,公安、环保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协力查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起,这些案件的有力查处,都得益于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新《环保法》实施后,市环保部门将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处,一律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一旦出现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重拳打击,绝不姑息迁就。东海县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协作办公室的成立,有利于检察、公安、环保部门在打击环境违法案件时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